成都东部新区召开食品安全委员会
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
6月11日,成都东部新区食品安全委员会组织召开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受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食安委主任惠朝旭同志委托,新区党工委委员、总经济师王正丹出席并主持会议,区食安办、各食安委成员单位、各镇(街道)、各市场监管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务院食安委第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和省、市食安委2021年第一次全体会议精神以及《成都市重大活动食品安全管理规范》《成都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职责任务清单》。区食安办主任总结新区前期食品安全工作,安排部署2021年全区食品安全重点工作。新区党工委委员、总经济师王正丹代表党工委管委会对新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指导意见。
王正丹同志指出,要充分肯定成绩,认清形势,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
新区成立以来,在党工委管委会的正确领导下,新区各镇(街道)、各部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有关工作部署,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统揽,在统筹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的同时,全面推进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截至目前,新区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源性食品安全事故。但新区食品安全工作聚力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有一定差距,隐患和风险依然存在,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党对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着力构建党委政府负总责、企业负主体责任、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有关部门负协管责任、社会各方负共治责任的食品安全“五位一体”责任体系。
王正丹同志强调,要深入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强化统筹协调,确保食品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要求各单位务必深入贯彻落实《成都东部新区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清单》要求,着力构建“党委统一领导、政府部署推动、部门依法监管、行业诚信自律、社会各方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食品安全治理格局,以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持党政同责、社会共治,全面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全面推进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提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议还就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迎大庆防风险保安全保稳定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等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会议中,公共服务局、文化体育旅游局、三岔街道、养马街道等单位围绕领域内的食品安全工作做了交流发言,其他参会单位就食品安全工作相关情况作了书面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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