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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选聘开始了!


数字破局创新以兴商|2021-7-14 14:17|来源: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


  为严厉打击“假病人”“假病情”“假票据”等欺诈骗保行为,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对医疗保障基金的监督作用,提高成都东部新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水平,特在成都东部新区选聘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

  一、什么是社会监督员?

  在成都东部新区长期居住的参保个人、能积极参与成都东部新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的社会各界人士。

  二、哪些人可以选聘社会监督员?

  社会监督员按照自愿和广泛参与的原则,从成都东部新区参保群众中选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民代表、新闻媒体代表、专家学者代表及医院管理者优先选聘。

  三、社会监督员的选聘条件有哪些?

  (一)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公正廉洁,诚实守信,热爱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民主监督意识。

  (二)具有一定的医疗保险知识和卫生健康等领域的政策法规知识。

  (三)善于联系群众,具有良好的问题分析和沟通表达能力。

  (四)身体健康,在成都东部新区行政区域工作或居住,自愿承担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工作的成都东部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

  四、社会监督员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医疗保障基金相关政策法规。

  (二)监督新区医疗保障基金政策执行。

  (三)举报欺诈骗保及违反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相关政策法规的行为。

  (四)参与新区医保现场检查、专项检查。

  (五)反馈关于医保基金监管的意见建议。

  五、报名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5日-7月31日

  符合条件人员填写《报名表》(见附件),随附本人身份证,若有符合优先选聘的相关材料,一并以PDF格式发送至报名邮箱dbxqybld@163.com。

  六、附则

  (一)社会监督员的工作为自愿性、无偿性工作,以社会监督员身份参加相关活动无任何形式的劳务报酬。社会监督员提供欺诈骗保违法违规线索的,按照《成都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成医保发【2020】6号)相关规定给与奖励。

  (二)未尽事宜,依据《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医疗保障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三)欢迎所有参保人举报医疗保障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举报电话028-27250533。守护基金安全,人人有责、人人尽责。

  (四)本次选聘由成都东部新区公共服务局卫健医保药监处负责最终解释。联系人:郑睿;联系电话:18408240504。

  附:报名表

  来源|公共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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