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高明镇敬老院
护理人员招聘公告
因工作需要,高明镇敬老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理人员4名(高明敬老院2名、五指分院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工作安排,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尊老爱老,有较强服务意识和责任心。
(二)成都东部新区户籍,在高明镇范围内居住者优先考虑;
(三)年龄在60周岁以下(196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初中或以上学历。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参加成都市公开招聘被取消聘用资格未满三年的;
4.其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
(二)报名地点:高明镇人民政府一楼民生服务办,联系电话:028-27977001。
(三)报名方式:报名采用现场方式进行。
(四)报名资料:
1.《高明镇敬老院临聘人员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自行下载打印);
2.报名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原件审核后退回);
4.无犯罪记录证明1份。
三、考试
由高明镇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实施护理操作面试,具体时间及地址另行通知。
四、体检
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医院收取体检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五、公示及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高明镇人民政府公示栏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高明镇人民政府提出,监督投诉电话:028-27977001。公示无异议的,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待遇按敬老院护理人员标准执行。
六、其他事项
本公告由高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高明镇敬老院公开招聘护理人员报名表
高明镇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