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明确施工现场扬尘防治标准,压紧压实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打赢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2021年7月21日,成都东部新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2021年下半年扬尘治理工作部署会,相关局(部)、各镇(街道)扬尘治理及综合执法队负责人,以及在建工地施工方、未来科技城、天府国际机场项目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观看了近期扬尘污染突出问题典型案例。公共服务局、公园城市建设局、综合执法局、公安分局就扬尘治理相关工作分别作安排部署。
会议要求,相关局(部)、各镇(街道)、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必须从思想上紧起来、行动上快起来,切实抓好新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明确,一是认真落实有关规定。按照《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成都市城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暂行规定》《成都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技术标准》《成都市建设工地扬尘治理“十必须十不准”的通知》等要求,切实抓好工作落实。二是加强监管责任。相关局(部)、各镇(街道)分管负责同志及综合执法队负责人,要根据“包保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要求,全面强化扬尘治理监督管理,认真履职尽责。三是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切实抓好施工现场管理,工地进出口必须配备冲洗除尘设备,内部道路硬化;施工现场分工明确;施工开挖做到湿法作业;按照规定对裸土进行覆盖等。四是加大处罚力度。发现扬尘污染问题,要全面开展系统排查,对相关监管部门、镇(街道)履职不到位的责任人进行通报;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的,进行处罚并纳入企业不良信用记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