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关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网上备案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环保部令第41号)规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采用网上备案方式。根据生态环境部通知要求,2017年1月1日全国正式启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除需要保密的项目外,环境影响登记表类别建设项目须在备案系统上填报备案。
建设单位经核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确认项目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后,可通过“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和信息填报,并提交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待网上备案系统自动生成备案编号和回执后,即完成备案,最后打印备案回执并签字留存。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完成后,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备案系统同步向社会公开备案信息。社会公众可登陆备案信息公开地址查看登记表类别建设项目备案信息。
备案系统地址:
http://103.203.219.138:18082/REG/a/login
备案信息公开地址:
http://103.203.219.138:18082/REG/f/announcement/announcementShow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 ml.pdf
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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