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成都东部新区2021年第2次总河长全体会议召开,会议主要学习了四川省2021年总河长全体会议精神、成都市2021年总河长全体会议暨锦江公园建设推进会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水利部《河长湖长履职规范(试行)》。
成都市政府副市长、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书记、新区总河长张瑛,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新区总河长惠朝旭出席会议。
会议审议了《成都东部新区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并就相关问题进行交流讨论。张瑛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既是一项保护工程、发展工程、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政治任务。要认真贯彻落实法律规章规定和省市总河长会议精神,牢固树立生态环保意识,站在全域全局思考问题,压紧压实各方责任,不断做实做强成都东部新区河长制工作,推动新区河湖水生态面貌持续改善,为成都描绘蓝绿交织、水润天府的公园城市大美画卷贡献成都东部新区力量。
张瑛强调,各局(部)、各镇(街道)要严格按照《成都东部新区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要求推进河长制工作,不断强化水资源管理,大力推广节水技术,严格控制新区2021年用水总量;不断提高水污染防治成效,加快推进涉水规划落地实施和再生水厂建设,做好各行各业污水排放行为的监管和规范;不断提升水环境治理水平,做好建制镇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和农村黑臭水体摸排整治工作,加强河湖管护力度;不断强化水域岸线管控,持续常态化、规范化推进河湖“清四乱”工作,坚决做到“清存量,遏增量”;不断推进水生态修复,健全水土保持检查机制,督促生产建设项目全面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不断强化行政执法监管,严厉打击各类涉水违法行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刑事司法机关。
张瑛强调,要严格落实考核机制,建立考核问责体系。要统筹制定好河长制考核实施方案,将考核结果作为工作业绩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要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水环境突出问题实行定期通报、限期整改,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落实,并将整改成效纳入各级河长日常考核。要强化责任追究,对在河长制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要坚决问责,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惠朝旭指出,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是建设公园城市必须跨越的重要关口,要坚持以河长制为抓手,自觉扛起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的生态环境责任,再次梳理排查涉水问题症结,细化整改措施,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整改并销号。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党工委管委会的统一部署,形成“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管,推动新区河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
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副书记、新区总河长办公室主任刘勇主持会议,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领导杜文、罗云、夏超、蒋镇东、尹朝银、周洪、黄伟、王正丹、陈春地、黄婉出席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