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至10日,高明镇应急办、综治办会同贾家派出所对辖区内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开展了检查,严肃查处一起非法销售孔明灯行为。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推动烟花爆竹“双禁”工作,倡文明树新风,让广大群众过上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2月9日至10日,高明镇会同贾家派出所对辖区内销售烟花爆竹情况开展了检查,并对全镇辖区内超市、副食店签订《禁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
此次重点检查辖区内超市、副食店是否有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情况,检查时与商户负责人签订《禁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并进行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宣传,切实提高了商户不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的意识。此次检查共计检查超市、副食店等14家,签订《禁止非法销售烟花爆竹承诺书》14份,发放《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14份。
检查过程中发现个别商户销售孔明灯,为避免燃放孔明灯引发火灾,做好机场禁空保护,派出所依法做出了收缴并销毁的处理决定。此次依法收缴孔明灯约200个,并已全部销毁完毕。
图文丨周亚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