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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咨询成都东部新区落户问题


2021-3-9 11:01|来源:问政四川|投稿邮箱:31058843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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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核实,根据《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成委办(200)10号】通知规定: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落户集体户不需提供“合法稳定住所”佐证材料,入户东部新区集体户不需领取集体户首页及空白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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