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
成都东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35名政府专职消防队员
为有效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火灾等各类灾害事故的职责使命,根据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相关要求、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印发政府专职队员(文员)系列制度规定的通知》(成消【2020】220号)精神和实际工作需要,现就政府专职消防队2021年第二批面向社会招录人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
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录计划
经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批准,此次政府专职消防队招录人员共35人,其中政府专职消防战斗员岗位23名、驾驶员岗位7名、文书岗位5名(其中文书岗位男女不限)。
二、招录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志愿加入成都东部新区合同制消防救援队伍,具有良好的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4.具有高中(含中专)以上学历;
5.身体和心理健康;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无传染病和影响消防职业工作的疾病;
8.无违法犯罪、行政处罚和失信等不良记录;
9.能够适应集体生活和消防职业特点的值班值守制度。
(二)岗位条件
1.战斗员
(1)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且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格遵守消防救援队伍纪律;
(3)具有服务人民群众的热情,勇于面对各种危险恶劣的灾害环境。
2.驾驶员
(1)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身体条件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且具有高中(含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2)取得B2及以上驾驶证,驾龄2年以上。
3.文书(男女不限)
(1)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取得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已取得毕业证书);
(2)退伍军人或曾具有消防救援机构工作经历的,以及法律、汉语言文学、新闻学、传播学、数字媒体等相关专业的优先录取。
(三)符合以下要求的优先录用,年龄可视情放宽
1.取得高于岗位所需的学位证书、驾驶证;
2.服役年限期满后、无不良记录的退役军人和消防员;
3.取得消防行业专业技能资格证的,或具有相关消防工作经验;
4.擅长公文写作、摄影及视频编辑、有体育特长的;
5.中共正式党员的。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应聘
1.曾受过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或劳动教养等处罚,或正接受相关调查的;
2.系失信被执行人或有其他较为严重的不良信用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籍、公职的,或曾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过程中被认定有违纪违规行为的;
4.明显部位有纹身的;
5.本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公共安全的,以及有违反其他规定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职业的;
6.吸毒或其他成瘾行为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
7.曾拥有外国国籍的;
8.基于消防救援工作的特殊要求,不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标准》(GBZ221-2009)或身体疾病、残疾等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的;
9.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具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录用后发现的,按提供虚假材料处理并予以辞退。
2
工作地点及任务
三、工作内容
专职消防员负责成都东部新区综合性灾害事故救援和社会救助等工作;驾驶员负责消防车辆驾驶及维护保养工作;文书主要负责办公室文件整理、公文起草、消防宣传等相关工作。
各岗位人员同时接受地方党委政府和上级消防救援机构安排的其他工作。
3
招聘人数及岗位
灭火救援岗位:23名
消防车辆驾驶岗位:7名
文书:5名(其中文书岗位男女不限)
图片
4
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
本次招聘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录用等程序进行。
四、报名内容
(一)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至4月16日。
(二)报名方式:成都人才网(http://www.rc114.com)、成都消防微信公众号。
(三)简历接收邮箱:2450065029@qq.com
(四)报名需上传的材料:
1.个人简介内容:意向岗位、本人最高学历情况(需取得高中毕业证或学位证)、毕业后工作(实习)经历、现居住地、有无犯罪记录情况、个人身体状况和受伤手术情况、本人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其他网站表格规定或个人望填写的内容;
2.附件上传内容:身份证正面照、最高学历照片、退役士兵需附(退役证)、驾驶员需附驾驶证照片,及其他取得的有关证件照片。
(五)个人面试需准备资料:个人身份证原件、最高学历原件(专科以上需要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个人简介、三甲医院出具的体检报告、驾驶员需带驾驶证原件、退伍士兵及消防员需带退伍证、其他所取得的有关证件原件,并提供相关原件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五、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期间,将对招录对象报名信息进行初审,报名信息原则上不得修改,确需修改的,须由本人在报名系统中提出申请、说明事由。初审发现不符合条件范围的招录对象,将不通知后续面试流程。
5
招聘程序
六、招录考核
报名时间截止后,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将以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招录对象,持个人面试准备的相关资料参加4月19日的招录考核,考核项目包括面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心理测试。
招录考核时间:2021年4月19日9时30分。
招录考核地点:面试地为成都东部新区丹景政府专职消防队(东部新区天府路119号),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和心理测试由大队筹备组统一组织实施。
(一)面试
面试内容为:资格复核、个人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情绪控制、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和专业能力。
(二)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
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体能测试、岗位适应性测试项目及标准》执行,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见附件1)。体能测试实行量化评分,单项设最高分(15分),总成绩最高40分,有一个单项“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岗位适应性测试有一个单项达不到“一般”标准的予以淘汰。
(三)心理测试
心理测试为试卷考试,为了解反应能力和抗压能力等综合素质。
6
人员录用办法及待遇
七、公示及录用
(一)公示
根据招录对象的面试、心理测试、体能测试和岗位适应性测试总成绩,按招录计划数量分类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成都东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微博和(或)微信公众号中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录用
根据公示情况,确定录用人员名单。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录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三)入职培训
招聘考核合格者,参加由用人单位统一组织为期1月的入职培训。对录用后未报到,或入职培训1个月内退出的,不予再招录。培训考核不合格,或有其他不适宜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情形,予以退出。入职培训合格的,正式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四)其他
在合同期内如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消防救援队伍各项规章制度的,或发现入队时有隐瞒不符合聘用岗位资格条件的,将予以辞退。
合同期内,若无故解除合同,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并将情况抄送有关部门,纳入个人征信。
合同期内将不定期进行考核,经考核不能胜任岗位职责要求的,优先考虑换岗,仍不能胜任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八、待遇及保障
各岗位人员薪酬标准按照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聘用人员相关文件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为全员购买五险一金,同时再另行为全员购买补充医疗保险,为专职消防员购买保额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东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提供统一食宿、服装、被装等;每人每年享受1次免费体检;工作满一年后享受年休假10天。其他待遇保障根据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国家消防救援队伍管理有关文件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政府专职消防队招录坚持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可向成都东部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成都市消防救援支队反应相关情况,成都东部新区消防救援大队筹备组将及时受理相关举报投诉并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联系人:侯竣译,联系电话:19940706007)
附件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报名表》;
附件2:《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