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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大专落户成都东部新区政策
2021-5-1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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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问政四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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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稿邮箱:310588431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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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关于印发《成都市户籍登记服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及根据《中国西部(成都)科学城人力资源协同创新行动计划》【成委办(200)10号】通知规定:35周岁以下的普通全日制大学专科学历毕业生,含国外取得学历人员,可凭毕业证在成都东部新区、近郊区按本人或直系亲属拥有的合法稳定住所、单位集体户、人才中心集体户的顺序申请本人落户。
已告知您“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条件及所需材料,请您携带入户所需全部材料到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申请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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