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您好,我本人和申*虎于2020年3月21号到成都市简阳天府国际机场中建三局总包项目分包劳务钟氏鑫盛建筑公司,从事安装不锈钢风管工作,工作于9月28号完成,分包劳务钟*一直拖欠我们两个工资4607元,钟*电话13035137**5.2021年1月16号经成都东部新区党委和钟*协调达成一致,同意付工资4607元,时间已经过去几个月了,一直末付给我们工资啊,家里现在需要用钱,希望领导出面调解帮我们要回来血汗钱,谢谢钟*己经把我们俩人的电话拉黑名单了,希望领导帮我们要回来工资啊!谢谢
经核实,您反映事项的政策依据为《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党群工作部及时与有关责任方联系了解情况,经调查,建议您双方就相关的费用争议通过仲裁或诉讼途径解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