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领导,打扰你一下,想咨询一下东部新区宝宝改名政策,宝宝两岁半,还未上学,今年11月份由乳名改学名已经改过一次,犹豫孩子爸爸湖北人,改名时没来得及通知孩子爷爷,改好后才知道与长辈名字撞音同名,爷爷要求重新改名,大过年的闹得一家人不愉快,特地想咨询一下领导,像这种没上学的孩子可以改名几次,因为才改两个月,能否用乳名改学名这个理由在改一次,还望领导回复,帮帮忙,谢谢了,
成都市公安局东部新区分局进行核实处理,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局办证中心服务指南》关于“18周岁以下未成年变更姓名”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变更姓名。1、由乳名改学名;2、因父母离异更名;3、因父母再婚后子女更名;4、因收养关系成立更名;5、因收养关系终止恢复收养前姓氏;6、同校或同班学生重名。未成年人更名由父母或收养人、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申报。离婚后子女申请更名的,须经亲生父母双方同意;再婚后子女申请随继父(母)姓的,须经亲生父母和继父(母)同意。
已告知您“18周岁以下未成年变更姓名”条件及所需材料,请您携带变更姓名所需全部材料到东部新区公安办证点申请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