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核实,根据成都市公安办证中心服务指南办理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入户,前置条件:全日制普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且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市外人员可持毕业证申请落户。本人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应在合法稳定住所申请办理落户;本人无合法稳定住所,但直系亲属拥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在其直系亲属的合法稳定住所地申请办理落户;无合法稳定住所,可在单位集体户或区(市)县人才交流中心集体户申请办理落户。
落集体户所需材料:
1、入户申请表;(公安办证中心现场领取或上网下载)
2、毕业证书(毕业证遗失的提供毕业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
3、经市人社局验证的“成都人才服务码”;(市人社局指定网站http://www.rc114.com/申请)
4、申请人居民户口簿(户籍保留在校的提供迁移证)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集体户首页、集体户空白页、本人无房佐证材料(入集体户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东部新区共计有两个办证点:
三岔派出所一站式办证点:028-27066961,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三岔街道望湖北街186号附1号(可搜索龙泉山灌区派出所);
石板凳派出所一站式办证点:028-27612772,地址:成都市东部新区石板凳街道虎山街7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