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汉一男子网购气枪打鸟玩,被公安机关常规排查发现,因犯非法狩猎罪,最终被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近日,广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这起非法狩猎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校1000余名师生现场旁听庭审,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2021年1月,被告人谭某利用网购的气枪,在禁猎区使用压缩气枪(属禁用工具)猎捕24只斑鸠用于食用,被公安机关在常规排查中挡获。经鉴定,24只鸟类死体均为珠颈斑鸠,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三有动物”。
被告人谭某的行为侵害了国家野生动物资源,破坏了生态环境系统的稳定性,损害了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广汉市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共利益代表职责,在提起公诉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依法判令被告人谭某向公众公开赔礼道歉以及赔偿生态修复金7200元。
庭审前,该院积极开展释法说理,就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与谭某达成调解,要求其及时缴纳生态修复金的同时主动在《广汉融媒》、《微新广汉》微信公众号刊登向公众的赔礼道歉信。庭审中,公诉人和公益诉讼起诉人围绕犯罪事实、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进行充分的举证和质证。法庭审理后,广汉市人民法院当庭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谭某犯非法狩猎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广汉市人民检察院向全校师生进行了生态环境资源保护的法治宣传,详细阐释了检察公益诉讼的制度价值和修复性司法理念,号召大家增强环保意识,切实保护生态环境资源。大学生们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庭审,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与庄严,了解到了环境保护工作和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要性,体会到了学习法律与日常生活的紧密联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