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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政务新媒体运营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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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dbxq 发表于 2020-7-16 11:04: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现对“政务新媒体运营项目”以现场比价方式(综合得分)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简介

  1.

  项目名称

  政务新媒体(微博、微信)运营项目

  2.

  项目内容

  (一)微博运营

  ●按照要求转发“成都发布”“成都东部新区”等官方微博信息;

  ●关注微博互动情况并信息及时反馈甲方;

  ●按照芦葭镇党委政府相关要求发布信息;

  ●发布原创政务微博信息,原创信息发布相关信息需交由芦葭镇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方能发布;

  ●每个工作日不少于4条。

  (二)微信运营

  ●按照甲方通知发布相关信息和转发“成都东部新区”等微信公众号信息;

  ●协助做好公众号推广,每季度根据特殊节日至少策划一次专题活动,全年不少于5次;

  ●关注微信互动情况并将信息及时反馈业主;

  ●按照芦葭镇党委政府相关要求发布信息;

  ●收集本镇工作信息动态、重大宣传活动和重点工作编辑发布原创信息,原创信息发布需交由芦葭镇相关负责人审核通过方能发布;

  ●每周原创信息不少于2条,信息总量不少于5条;

  ●线上有奖活动不少于6次,金额为10000元;

  ●每季度末月20日前上报“微信微博季度巡查报告”。

  (三)服务时间

  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周年

  3.

  项目预算

  项目最高限价为31250元(大写:叁万壹仟贰佰伍拾元整)

  4.

  评标办法

  供应商集中参与现场比价(综合得分),现场递交相应资料(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复印件、报价单),当场查验资质并公布报价情况,各参选单位依据报名表讲解策划方案,现场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单位。





  项目简介

  5.

  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有对公账户,并能开具税票(发票章抬头与汇款账户名一致);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和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信息服务、网站设计与研发、计算机技术咨询、电子商务服务、企业信息化、网络工程);

  ●具有相关政务新媒体运营工作经验(须提供至少1份运营项目合同复印件作依据)。

  6.

  参与单位提供资料

  ●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家和地方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相关政务新媒体运营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填写完整的《项目采购报价单》,并加盖公章。(《项目采购报价单》获取方式附后)。

  注意:以上资料请规范封存提交

  7.

  报名时间及方式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电话报名截止至2020年7月17日12时。若参加单位不足3家,则此次招标作废。

  8.

  现场比价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0年7月20日13:30

  ●地点:成都东部新区芦葭镇人民政府4楼会议室(成都市东部新区芦葭镇南华街25号)

  9.

  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工作人员:陈老师

  ●联系电话:15883248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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