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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东部新区“零星用地补贴”的发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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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dbxq 发表于 2020-9-7 10:21: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上级领导你好,我是成都市东部新区石板凳镇菜籽村11组的村民,因修建快速路房屋和部分农田被征用,到目前已快一年半时间,拆迁的过渡安置费(安置房屋的房款利息)原本五月该发放,但因乡镇合并说推迟发放。


  现在同为东部新区的三岔镇拆迁村民已经领到过渡费了,而我们的还没有到,请问这是什么原因?另外还想问问关于拆迁的生活费补助问题,像我们这种土地占了一半没有完全被征用的有没有每个人300元每月的生活费呢?谢谢你们了!

  石板凳街道办事处:

  经核实,根据成高管办发〔2018〕15号文件规定,过渡安置费就是安置房屋房款利息,由于划区调整,现在东部新区跟高新区正在协调此事,请您耐心等待。

  因为您是零星线型项目进行征地,不是整组自愿搬迁项目,因此没有发放生活补助费。零星线型项目发放的是用地补贴,以耕地2240元/亩/年,非耕地1120元/亩/年进行发放,您的耕地面积为1.71亩,非耕地面积为1.27亩,总计用地补贴为5252.8元已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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